报销医疗费注意事项
时间:2020/06/09 00:00:09 点击量:65
1、按照上级公费医疗办的要求,在 2020 年 2 月 20 日 之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照学校原报销规定执行报销; 2 月 20 日 之后至今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照学校临时就医规定报销。
2、报销时本科生出示学生卡,研究生出示公费医疗卡。
3、表格内 “个人负担合计”前各项逐一填写清楚,其余不用填写。
4、报销时请先将报销表格打印、填好并按照要求粘贴。
5、报销凭证请按下面要求提供,如不能提供相应凭证,不符合要求的费用,在后期审核时将不予以报销。需提供的凭证:①病历;②医疗费收据;③医疗专用处方;④诊断证明;⑤明细单(药费、治疗费、化验费、材料费、检查费);⑥转诊单。
校医院
2020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