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时间:2020/06/11 00:00:11 点击量:66
校勤发〔2019〕8号
关于印发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
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现将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北京信息科技大学
2019年10月31日
北京信息科技大学
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用电管理,实现计划用电、节约用电、安全用电,清除违章用电,更好地为广大同学学习、生活服务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生宿舍实行用电节电管理制度,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及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供电管理。
二、住宿学生应熟悉并遵守本管理办法,学生宿舍用电采取控制定额指标管理8度/人月,按照10个月计发,宿舍4人间每月32度电,6人间每月48度电,7人间每月56度电,8人间每月64度电,12人间每月96度电。
三、学生宿舍楼长按控制定额电量值预先输入电表内,日日抄表实时结算,超过控制定额指标的电费,由本宿舍成员平均负担(或由宿舍成员自己协商分摊)。按预付费方式进行购电,超定额用电的宿舍应及时到自助机或本楼楼长办公室缴纳。
四、学生宿舍超控制定额电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民用电价格标准收取。
五、学生宿舍使用的空调、电扇、日光灯、插座等如发生故障停电,须及时报修,由维修电工查明原因并进行修复。宿舍内不得私拉电源、违章用电,不准点蜡烛或使用其它明火。
六、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学校明令禁止的各种违章电器(如:使用电吹风、饮水机、电炉子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褥子、电夹板、电饭锅,电磁炉、充电电瓶等,以及具有消防隐患或超出学生公寓限定功率的电器。功率参考:起动功率不超过200瓦,额定功率不超过100瓦,每宿舍总功率限定为500瓦),公寓管理科有责任对违章用电等行为查处,对违章电器及相关物品予以没收。严禁使用未标明生产厂家的劣质应急灯、插线板,可使用范围内的电器须具备3C合格认证。
七、学生宿舍内使用的台灯、笔机本电脑等电器,必须与床铺、蚊帐等易燃物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,不得围绕床铺私拉接线,电器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切断电源。
八、对违章用电或违规使用电器者视情况给予如下处罚:
(一)对私接乱拉电源者限期整改,通报批评。不听劝阻或屡犯者通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按校纪处理。
(二)使用违规电器一律收缴,通知所在学院、学生处按校纪处理。
(三)从公共场所电源偷电者,报学生处按校纪处理,本宿舍知情不报,经核实后对该室负责同学责任处罚。
(四)发生火灾造成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。情节严重,触犯法律者,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
九、对拒付定额以外电费的宿舍,视具体情况采取限制措施。
十、学生公寓各楼楼长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定期公布各宿舍用电情况。
十一、本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十二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》(校勤发〔2009〕11号)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