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内家属楼日常维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时间:2020/06/27 00:00:27 点击量:3校勤发〔2019〕26号
关于印发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内家属楼日常维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现将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内家属楼日常维修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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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信息科技大学
2019年10月31日
北京信息科技大学
校内家属楼日常维修管理办法
根据京房地物字〔1999〕1088号文件,关于“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维修基金,按规定向购房人和售房单位收取,各住户户门以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费用,由购房人负担”的有关规定,为规范校内家属住宅楼的维修工作,明确修缮责任,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学校承担的修缮范围
(一)校内家属住宅楼的公共部分,即:楼顶、楼外墙面(不含阳台)、楼梯、楼道;
(二)校内家属住宅楼的共用设施,即电梯、住户以外的电、水、暖,家属区的给排水。
(三)学校青年教工集体宿舍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。
(四)出租、出借的公房按租赁(出借)协议约定的修缮范围及内容执行。
二、学校不承担的修缮范围
(一)出售给个人的住房户门以内范围。
(二)出租、出借给个人使用的住房户门以内范围的消耗类物品。
(三)因装修、拆改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。
三、特殊情况的处理
对不属于后勤处修缮范围内的维修事项,住户要求后勤处实施维修,由住户向学校后勤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实施维修,维修发生的材料费由住户承担,工作时间以外的维修需支付工人劳务费。
四、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,原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内家属楼日常维修管理办法》(校勤发[2012]2号)同时废止。